職位編號: 47368
部門: 社會福利署
職位名稱: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
薪酬: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35,775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79,135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 已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1)〕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以及
(b) (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並以社會工作為主修科目,或具備同等學歷〔註(2)〕;或
(i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除上述(i)項外),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已在認可院校修畢認可的社會工作研究生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除上述(i)項外),或具備同等學歷,並持有認可院校的認可社會工作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2)〕;以及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7)至(9)〕;以及
(d)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要求;並且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註(3)至(9)〕;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註(10)〕。
註: 請參閱附件
職責: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a) 在部門內各服務單位,例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單位、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管理或協助管理社會福利辦事處/院舍/中心;
(b) 在地區及服務科協助規劃和發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統籌和監察社會福利服務;
(c) 協助處理非政府機構所提出的申請、監察其服務表現,以及向該等非政府機構提供所需支援;
(d) 處理有關社會福利服務/院舍的各項牌照計劃下的法定職務及合約管理事宜;
(e) 協助規劃、推行、管理為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員工而設的培訓課程;以及
(f) 協助規劃、推行、監督部門內部及與社會福利界相關的資訊科技項目。
(註: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須擔任戶外工作及執行緊急職務;及或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聯絡地址。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作為遴選過程的一部分,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應徵者在面試當天須要完成一份書面作業。
申請手續: 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申請書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信封面上須註明「申請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www.csb.gov.hk)作網上...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註(7)所述文件除外〕。
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連同填妥的申請書提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2023年10月19日或之前把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上及每張文件副本上註明申請職位的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
如申請人已自行報名應考於2023年10月7日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必須根據註(7)在指定限期前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
逾期遞交、未填妥、非使用指定申請書、未提供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或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書內提供一個電郵地址。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四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查詢電話: 25744395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2/10/2023 23:59:00